很快。
看到何问之同意之后,陈队长那边就发来了一个群号。
【(6061626**),这就是群号了,群名叫做(野蔷薇作家交友群)。】
【对了,问之,你的网名叫什么,你先告诉我,然后我去跟那边的人打声招呼,让他们去通知下那个公司,就说你要加群。】陈队长又问道。
何问之:【问。】
就一个字,很简单。
他又说道:【不要暴露我的信息,就说有人要加群,让同意下就行。】
【知道,放心好了。】不多时,陈队长那边就回了消息:【已经跟他们那边的公司打过招呼了,会有人跟他们群的主群说的。】
何问之:【既然是网络作家群,那么群主跟管理应该就是编辑吧?】
陈队长:【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我也没写过网络小说,要不是你这次提了这事,网络小说我以前连看都不看的……】
何问之:【行,这次谢谢你了,陈队长。】
陈队长:【问之啊,你还跟我客气啥啊,我该谢谢你才对!】
两人就这样聊了几句,紧跟着何问之又想起了之前那件事。
他说道:【陈队长,那对母子的事情你多留意一下,也让魏副队长多操操心,详细的内容之前在鬼街药铺的时候我也说过了,说不定能从他们身上获得什么情报。
即便是现在不行,但只要把那对母子掌握在手中,并且我们这边不要暴露太多痕迹,也许真能把尸人派的那些家伙给引出来!】
陈队长:【这个我明白。只是上次不是说你跟尸人派已经有过节了吗?那件事……?】
何问之:【这是两码事,那对母子要是利用的好,并且真的把尸人派骗过去了,也许魏星那小子还能充当我们这边安插在尸人派的间谍!】
陈队长:【行!那我这边就特别关注一下,同时我也会嘱咐老魏多注意的。】
何问之:【对了,还有一件事,你看看那些从地下鬼域带出来的小鬼,挑选一些出来留给我。】
陈队长:【是有用吗?】
何问之:【对,我有用。】
陈队长:【好,那我这就去安排。若是好鬼我就留着,考虑到还可以在以后给队里的成员们作为一个守护灵方面的安排。若是吃人血肉,十恶不赦的那些鬼物本来是要除掉的,不过问之你既然有用,那我就都留下!】
就这样,两人结束了对话。
何问之则是开始在社交软件上输入了群号。
不得不说,这个聊天软件倒是跟前世在地球上的企鹅挺像的,用法也差不多,没有太大的区别。
只能说是挺巧的。
复制群号,粘贴然后进行搜索,这个【野蔷薇作家交友群】便出现在了眼前。
点击进去,还能先查看一下资料。
上面显示,这个群是去年八月份成立的,是一个可以容纳两百成员的群,不过目前成员一(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