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 情敌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逛夜市的男人,基本都是来吃吃喝喝的。

对什么衣服饰品,是看都懒得看一眼。

但是当他们带着妻子儿女的时候,往往都架不住妻子儿女的游说,买上一件两件。

我卖的很便宜,都是几十块钱一件的。

薄利多销。

对那些卖主来说,其实买这些,就是图一个新鲜。

可能回去连穿都不会穿一次。

可正是他们这一笔笔的几十块钱,撑起了我的收入。

刚刚不过半个月,我已经挣了4000多块钱。

这已经是除去了进货的成本了。

按这么算,岂不是这个月要挣一万?

因为生意肯定是越来越好的。

当然了,这4000多块钱,我还要交房租,还要吃饭。

以及每个月要交500元钱的管理费。

不是给有关部门。

而是给夜市上所谓的大哥。

如果不给,就会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这其实并不合理,但这就是社会。

夜市是一个小社会。

有明规则,也有潜规则。

你想在这里混,就得守规矩。

别看我很多时候,看似无所畏惧,被谁欺负了都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但我也没有傻到去挑战夜市的规矩。

那样是以卵击石,太不自量力了。

我就在这里安安静静地做生意。

李萍萍看到了我的收获,很是羡慕。

我看得出,她也萌生了改行的想法。

但我没有多说什么。

有些事情,别人可以给意见。

有些事情,外人不方便给意见。

比如关于李萍萍的职业,她自己可以自嘲。

但外人,就算是很亲近的人说起,也是往她的心上扎刀子。

我的第一批货,都是从网上进的。

虽然很便宜,但如果我去南方那几个服装产地直接拿货,会更便宜。

最开始,我之所以没有去南方,是因为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干好这一行。

现在事实证明,我是可以的。

事实上,我还是很适合卖东西的。

不过半个月,我已经有回头客了。

关于做生意的技巧,是我逐渐摸索过来的。

开始我摆摊的时候,我身边摆摊的人,也是同租一个大院的邻居。

我喊他肖哥。

肖哥50多了,有一口浓重的口音,据他自己说已经做小生意30多年了。

连眼睛毛都是空的。

打眼一看,谁大方,谁小气,谁爽快,谁斤斤计较,谁是真买东西的,谁是光砍价不掏钱的,谁是看热闹的,谁是趁乱摸包的,谁是专门盯女人屁股的,谁是同行过来打探消息的,都一清二楚。

因为大家都是一个大院的,所以在我开始做生意的时候,肖哥还很热情地给我介绍了生意之道。

那就是忽悠!

可劲的忽悠!

把自己的东西说的天上有、地下无,物美价廉,卖一个是亏本,卖两个是血亏,卖多了简直就是做慈善。

你要是不买我的东西,你简直就是天下第一的大傻子。

这样的套路,一方面是蛊惑人心,另一方面,也是利用了人们都爱贪小便宜的心理。

肖哥不卖衣服,他专门卖各种艺术品,以字画为主。

我冷眼旁观,肖哥做生意时从不大声吆喝。

而是看到买主,就神神秘秘地小声表示,我这些东西都是正品,都是有资历的。

但是来路呢,有些不好明说,总之你懂的。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卖这么便宜的原因。

要是来路都能说出去,早上拍卖会了。

把卖主忽悠得五迷三道后,肖哥这才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忍痛割爱一样,报出一个其实已经很高了,但此情此景,却像是大甩卖一样的价格。

“这幅画,3000你拿走!快拿走!别回头!不要让我后悔!”

而我很清楚地知道,那幅画其实就是昨天肖哥从一个专门做书画赝品的地下作坊里面,用200块钱收的。

当时我就在现场。

当然了,肖哥这么忽悠,不是每次都成功。

而是大多数时候都不成功。

但只要成功了一次,他就可以十几天不做生意了。

……

肖哥是真心想帮我,可惜,我实在是学不会他的忽悠大法。

我没法把几十块钱的衣服,说得像是世界名牌一样。

不是我没词,而是我张不开那样的嘴。

于是在肖哥恨铁不成钢的眼神中,我基本上都是实话实说的。

“这衣服只是看着好看,其实质量一般,你回去穿的时候小心点,坏了我可是不换的。”

“90块钱的裙子怎么可能是正品?仿的。”

“这几件衣服别一起洗,容易掉色。”

其实我说这些话的本意是不想那些买主回去发现质量不好,再来找我的麻烦。

所以我把丑话说在前面。

一分钱一分货,这样的钱,就是这样的质量。

你也不要有太高的期待。

开始的几天,确实很多顾客听了我的介绍后,放下衣服就走了。

肖哥则是叹气地说:“欢喜啊,之前看你很聪明的,伶牙俐齿,不论是劝黄霞,还是骂苏大强都是滔滔不绝,怎么做起生意就这么笨呢?你这样怎么开张啊!”

但后来的事情,却让肖哥大跌眼镜,让我欣喜不已。

因为我的生意越来越好了。

甚至不是黄金地段,但我这里的生意都比街中间那几家卖的还好。

顾客越来越多。

还有被人介绍过来的。

开始我也不懂,但后来我也明白了这里面的道理。

没人是傻子。

消费者不是白痴。

况且网络这么普及,一件正品是什么样子,大概什么价位,其实大家心里面都有数。

所以他们来夜市买东西,本也没打算买正品,买质量好的。

就是买着玩。

所以我的实话实说,在他们眼中,反倒是觉得我很可靠了。

与其和别的摊贩从一个虚高的价格使劲往下砍,浪费时间和口水。

不如买我这些价格透明的。

一周后,肖哥语重心长地说:“欢喜,我错了,我白活了30年了,你这做生意的道行比我深啊!如果不是我已经年纪大了,我绝对跟你学啊。”

……

晚上,我回出租屋的时候,经过一条后街,忽然听到了一阵阵喧哗吵闹的声音。

“小妹妹,一起玩啊。”

“是啊,哥哥陪你。”

“别躲啊,哥哥很温柔的。”

“嘿嘿,脸还红了?挺清纯的啊,是我喜欢的类型。”

“哎呦,看到胸口的校徽了没有?还是个大学生。”

“嘻嘻,这下子有福了,哥虽然没上过大学,但是哥可以上一个大学生啊。”这些人的话是越说越下流,越说越不堪入耳。

在这里我已经住了一段时间,这样的事情不说是司空见惯,但也是习以为常了。

因为这一片的城中村,不但有大量的流动人口,还因为里面有各种网吧,台球室,桑拿房,ktv,所以也是大量本地无业青年聚集的地方。

这些人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聚在一起无非就是三件事。

喝酒、吹牛、谈女人。

遇到单身的女孩,总是要想办法轻薄一番。

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占点口头便宜,或者揩揩油,不会真的把女孩怎么样,但也听过几次酒醉后的小混混祸害良家妇女的事情。

李萍萍嘱咐过我,让我出来进去的时候,都避开那些小痞子经常出现的地方。

听到这些声音,我低下头,故意加快了脚步。

虽然我平时我也经常做出一些很出格的事情,为了外人,特别是女人出头。

但现在这样的事情,我管不了。

就和每个月交500元钱的费用一样,现在出头就是惹火上身。

我没去管。

却有一个女孩从胡同里面跑了出来。

后面跟着几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在紧追不舍。

“妹妹,别跑了,哥哥还没疼够你呢。”

“这样不配合就不乖了,等着哥哥打你的屁股!”

这几个小痞子,就像是在逗弄猎物一样,在后面嘻嘻哈哈。

因为那个女孩是冲我的方向跑来的。

我本能地低头,极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想让那些小痞子注意到我,把麻烦转到自己的身上。

……

因为我现在已经不再刻意扮丑,只是通过衣服和帽子的遮掩来让自己低调。

不刻意扮丑的原因除了是因为经过与温绍年的事情后,我现在对感情,对美丑,已经不在意了之外。

还因为我也认识到,我不能永远都靠着扮丑来获得安全感。

我要拥有保护自己的力量。

让自己不用藏头露尾,也能在这个城市里立足。

我要活在阳光下,而不是下水道里面。

这样才活得有滋有味。

这才是我奋斗的目的。

这样我吃的苦,受的罪,流的泪才值得。

……

因此我相信,我的容貌对那些小痞子,还是有些吸引力的。

显然,我的策略是成功的。

因为我的穿衣打扮,一看就是住在城中村里面的,所以根本就没有引起那几个小痞子的注意。

他们的目标还是集中在那个女孩身上。

我长出了一口气。

心中只盼着那个女孩能自求多福。

以后再也不要来这样的地方了。

可我眼角的余光扫到那个女孩的脸上时,我愣住了。

因为我认识她!

虽然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我对她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

深刻到,平时几乎一闭眼,她的脸就会出现在我的眼前!

短发,显得干净利落。

眼镜,显得很有书卷气。

没有浓妆艳抹,没有奇装异服,没有卖弄性感,就是斯斯文文的,但让人看起来很舒服,一看就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女孩子。

是的,这就是那次我准备和丈夫鱼死网破、同归于尽前,去温绍年的大学,本想偷偷看他一眼,结果却发现,和温绍年显得很亲密,相谈甚欢的女孩子!

让我羡慕嫉妒恨的女孩子!

让我吃醋的女孩子!

也是让我自惭形愧的女孩子!

觉得只有她与温绍年才登对的女孩子!

是她?

今天被骚扰的是她?

我有些意外。

意外于,居然在此情此景下,与她再次见面。

那我怎么办?

还是继续装与我无关,赶紧离开么?

这似乎是最好的办法。

因为我本来就不想惹麻烦。

而她现在是温绍年的女朋友。

她坐了本属于我的位置。

她拥有了我心心相印的男人。

她是我的情敌。

感情上的对手。

我甚至有些阴暗的想,要是这个女孩子被坏人欺负了,会不会与温绍年分手了呢?

虽然这样的想法很卑鄙,很无耻,很邪恶。

但我必须承认,这确实是我当时脑子里,最先跳出来的想法。

就像是一个魔鬼,唆使你沉沦。

近来,经常有人说我很毒,或许他们是对的吧。

但我只是这么想想,却不能真的这么做。

因为我到底还无法做到那么的卑鄙无耻。

我只是有一点毒。

我还有人性。

我要帮她!

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温绍年!

因为我爱温绍年,而温绍年喜欢她,那么我就算是再心中酸涩,我也不能让她受到伤害。

最起码不能在我的面前受到伤害。

那样温绍年会难过的。

而我也会因为他的难过,而更加难过。

既然我已经无法和温绍年在一起,那么我就只有希望他可以过得幸福。

哪怕是把我遗忘。

我也不希望,他在悲伤失落中过活。

可以夸我伟大,同样可以骂我傻。

但这就是我的决定。

我不后悔。

其实我也没有那么高尚。

因为我无法想象,如果今天这个女孩真被欺负了,而以后温绍年知道了我当时就在现场,却袖手旁观的话,他会怎么看我?

是很理性地认同,我也是一个女孩子,我能自保已经不错,不能奢求我做得更多。

还是觉得,我因为内心的嫉妒情绪,而故意坐视不理呢?

温绍年应该不会那么不讲理,但我不能冒这个风险。

被温绍年怀疑的风险。

我们可以不在一起,他甚至可以不爱我。

就算是多年以后,我们在路上恰好相遇。

连一个交流的眼神都没有,形同陌路。

我会觉得很遗憾,但我不后悔。

但我不能让温绍年怀疑我的人品,认为我是一个心胸狭窄的坏女人。

就像当初我不能和温绍年在一起,也是因为不想让温绍年知道我过去的那些事情。

知道我曾经遭受的那些屈辱、蹂躏和折磨。

就算是他不介意,但我会介意。

因为爱上一个人,有时候,你可以完全不要自尊。

只要他高兴,你怎么都可以。

做什么都愿意。

可有时候,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又变得特别在意自尊。

可以在所有人面前都灰头土脸、狼狈不堪。

但偏偏却要在自己心爱的人面前,表现出光鲜亮丽的一面。

算作自己最后的执着与倔强。

就像之前我们村里的一对男女。

本来很相爱,但后来男人出去打工,女人等了几年,没有音信,就嫁了人。

后来男人回来了。

也结了婚。

其实我们都知道,那个女人在婆家过得并不好。

她婆家条件不好,丈夫又好吃懒做。

所以家里的活,都是这个女人干的。

可她每次回娘家的时候,都是特意打扮得漂漂亮亮,甚至是有些过分。

她不是臭美。

她是给从前的那个男人看的。

其实她已经后悔了。

但她没法回头。

于是她就只能拼命证明,没有你,我一样过得很好,甚至更好。

这样是骗了别人。

更是骗了自己。

我现在就是这样的心情。

我宁可面对这些小混混的威胁,也不想以后面对面对温绍年的怀疑。

因为他的怀疑,对我的伤害更大。

……

于是我抬起了头,我把那个书卷气女孩一把拽在了我的身后。

“够了!你们不要太过分!”

我的突然叫喊,吓了在场所有人一跳。

书卷气女孩本已经惊慌失措,现在遇到有人帮忙,虽然我看起来也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似乎没有什么大用,但就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的救命稻草。

顿时就有了依靠。

她紧紧地抓住了我的手,我感到,她的手在颤抖。

我用另外一只手,轻轻拍着她的手:“放心,没事的。”

其实我比她还紧张。

因为那几个小痞子,已经把我们两个都给围上了。

他们打量着我。

领头一个黄毛“嘎嘎”笑了起来。

“哎呦,真有见义勇为的啊?我以为那都是记者写出来骗傻子的呢,还是一个美女,真是大开眼界啊!”

“嘿嘿,这个也不错啊,一起耍耍。”

“大家排好队啊,谁先谁后?”

“我先来!”

他们是连我也一起调戏了起来。

我深吸了一口气,目视着他们:“谁给你们的胆子,连大飞哥的妹妹都敢调戏!”

我这一句话,对面几个小痞子一下子都愣住了。

大飞哥是谁?

正是这一片夜市说话算数的。

也就是我每个月500元钱孝敬的对象。

我当然没有见过大飞哥,我见到的,都是大飞哥的手下。

但现在面对这些小痞子,我没有别的办法。

打又打不过,跑又跑不掉。

只有拿出一个厉害人物的名号,来吓唬这些人了。

我打赌,他们肯定听过大飞哥的名字,但肯定和大飞哥不熟。

因为地位差的太远。

所以他们一定不知道大飞哥到底有没有妹妹。

如果有的话,长什么样。

这就给了我鱼目混珠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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