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陇西有心思美酒佳肴,她却连筷子都没动一下,满脑都是案子。
霍齐说,沈庭曾玷污过他的妻子,后来他的妻子想不开撇下他和孩子投河自尽,他去找沈庭讨要说法,沈府拒不承认,还将他打得人事不省,扔进山里,若不是他命大,险些就喂了山中野狼。等他再摸回家时,孩子也不知去向。
因此,他与沈庭之仇不共戴天。这件事几乎没有别的人知道,山民都只道他是外地来的,也不问他的过去。
他谋划许久,终于想到这么个方法,势必要把沈庭置于死地。
他知道沈庭常去照渠楼休憩,傍晚他就潜入后房,在沈庭常住的房间塞了纸条,而后迅速离去,等在茶坊。
沈庭果然赴约,他迷晕沈庭之后就将他绑了拖进茶坊,绳子上磨蹭的痕迹就是拖动时留下的,之后他蜷起沈庭的身体塞在茶柜里,以免有人发现。之所以要延缓两日动手,只是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
如果在沈庭失踪的当晚就动手杀人,次日他再去开那扇门,他的嫌疑将会非常大,山民也会作证沈庭失踪那天的傍晚开始他就不在家中,那便麻烦得多了。
所以,他缓了两日,那两日他照常在家,并告知邻屋的山民自己次日清晨要去集市,夜半要出门打猎,并询问是否需要给他们带些东西回来。
有了人证在,他再下手引来陈肆和赵骞,动手杀人,次日假意路过,就不会有人怀疑。
至于为何不把绳子带走,据霍齐说,只是当时慌张,把沈庭从茶柜中弄出来松绑后就忘了带走。
简短的“忘了”两个字,让怀疑者无话可说,毕竟他们总不可能拿着自己的猜测去问嫌犯,既然能布置这么缜密的计划,又为什么会忘记带走绳子。
月陇西放下筷子,“你觉得他可信吗?”
卿如是好笑地点点头,“目前来说,找不出他话中的纰漏。按照他的逻辑捋,似乎没什么好怀疑的。但是,”她话锋一转,“我若信他,就是脑子瓢了。”
话音落下,月陇西又从袖中掏出一样用锦帕包裹住的东西,递给她,“你瞧瞧这个。是我从被撞死的地痞脖子上解下来的,原本上面吊着一锭银子,但官差处理尸体时将银子给贪了,为了销赃,昨日便花了出去,现在想找回来怕是不太可能。”
锦帕里包裹着的,是一根细绳。
她疑惑地打量着这根细绳,脑中被灵光穿透,忽地就想明白了前日一直觉得不对劲的地方。
缓缓抬眸看向月陇西,追问道,“那地痞是什么身份?”
“乞丐、混混,常年混迹在街边,没有正经活干的人。”月陇西收好那页黄纸,“这个身份,什么都查不了。那日暴雨,又将痕迹彻底冲刷了个干净。最重要的是,这人已经死了,整个扈沽城都知道他死时,脖子上还吊着一锭(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