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场先是沉寂片刻,随即一片哗然,所有人都听明白了凛的意思,她是在以红袍巫师的身份,向阴魂城的客人下挑战书。
正如凛所说,身为巫师,耐瑟瑞尔是所有人心中的憧憬和梦想,是无可企及的灿烂辉煌。然而,古帝国已经陨灭千年,今日的“魔法帝国”,已经是红袍巫师会建立的塞尔。
阴魂城仅有一城之地,两万余人,自然远远不足以与塞尔相较,但却是古魔法帝国的文明传承。当今大陆,巫师数量不足万人,阴魂城和塞尔就各占了一千,可以说代表了如今世上最高的魔法水准。
那么,所有人心中就不免会有个疑问:阴魂城和塞尔的魔法技艺,到底谁更胜一筹?换句话说,昔日的魔法帝国,和如今的魔法帝国,究竟是谁更名副其实?
是昔胜于今,还是今胜于昔?
想法人人都有,敢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挑战的,却是除了这位凛小姐再无人有这般胆量。然而她话已经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来,便不可能当作没听见,何况又已经隐隐暗示这并非一己争斗,代表的乃是两代魔法帝国的水准较量。阴魂城倘若不做回应,岂不等于是自动认输了。
然而阴魂城如今在场的只有两个人,布雷纳斯王子和琼恩。凛说话的对象,表面上一直是指向布雷纳斯王子。只是倘若王子真肯上场,要击败凛自然是举手之劳,但那便是以大欺小,胜了也毫无光彩,反而惹人笑话。那么,人选就只剩下一个,倒也是很合适地一个,就是同样也能触摸到魔网第四层。造诣和凛相当的琼恩了。
“王子急招我来塞尔,难道就是为了这件事?”
琼恩念头闪过,朝评委席上看去,却见布雷纳斯王子脸上也微微有讶异之色,显然没预料到会有这一出。他和萨扎斯坦先生低声交谈了几句,然后远远朝琼恩微微点了点头。
“既然凛小姐有如此兴致。我又岂能推却,”王子温和地笑着,“只是我最近身体不适,这样吧,就由我的副手兰尼斯特先生代我上场,领教红袍巫师的精妙奥义如何。”
王子既然说了话,琼恩自然没有发表反对意见的余地。何况就如此前所想的,阴魂城的使者只有两个,王子自己不可能下场,那这工作就毫无选择地必须由琼恩来承担了。
话是这么说。然而在丝毫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被推上场决斗,这对巫师来说是很糟糕地局面吧。琼恩今天当然也准备了魔法。但并没有几个能用来抵抗火焰的法术,谁会预料到要去面对一个喜欢疯狂砸火球而且也只会砸火球的巫师呢。
幸好。王子替他解了围,“今天是贵会的晋阶赛决赛,我想我们不便打扰,”他彬彬有礼地对萨扎斯坦说,“喧宾夺主是很失礼的行为,何况凛小姐已经刚刚激战过一场,相信也迫切需要休息吧。我看这场比赛不妨稍稍延后,明天举行不迟。您认为呢,首席阁下。”
萨扎斯坦点头赞同。宣布琼恩和凛的巫师决斗明天举行,这种安排合情合理,所以大家也全无异议,反倒越发期待起来。谁也不曾想到,在精彩地晋阶赛结束后,原本以为波澜将息,谁知居然又高潮再起。琼恩对凛、阴魂城对塞尔、远古魔法帝国的耐瑟传承对今日魔法帝国的红袍秘术,这一切让所有红袍巫师和学徒的神经都兴奋起来,他们迫不及待地等待着明天的到来。
当然,最后但绝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琼恩是个男性,所以这样一来,大家又可以看到凛穿那身超短裙登场了,不必等到明年的晋阶赛。这对于绝大多数成员都是男性的红袍巫师来说,是个大大的好消息。
比赛结束后,按照规矩是授奖仪式,由预言学派的雅菲尔女士出面,为凛戴上了一只浅绿色挂坠。琼恩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不过也没有太在意,反正按照规矩,巫师决斗不能借助装备,就算是神器也帮不上忙。
当这一切做完,各位首席和评委们纷纷离去,王子带着琼恩坐马车回住处,梅菲斯却被凛拉去了,说是带她去逛街购物。看着两个美少女手牵着手一路谈笑着离开赛场,琼恩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错觉,他从没想到梅菲斯也会有这么“少女”地一面。
唔,她们看样子真的是很好地朋友呢……但为什么总觉得哪里又怪怪的。而且,既然是好朋友,那看在梅菲斯地份上,也不应该一见面就向我发出挑战吧。
坦白地说,在目睹了两场比赛后,琼恩并不很愿意和这位凛小姐交手。虽然她偏科偏得厉害,不但放弃了三系法术,而且只会用火焰魔法作为攻击手段,然而必须承认的是,她的火球真的很强悍。昨天一发火球轰出来,连那位专精防护的红袍巫师都接不下,虽然应该也是有某种出奇制胜的取巧因素在其中,但依旧足以让琼恩大皱眉头了。
更何况,如今已经不是单纯的两个巫师决斗,背后代表的可是阴魂城和塞尔,代表地是不同时代两大魔法帝国呢。
“为什么会突然被赋予这么重要的使命呢。”琼恩苦笑着,看王子地神色,这件事并非他预先安排,那就完全是那位凛小姐的心血来潮了。只是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无所谓缘由了吧,关键在于结局。
王子舒适地坐在车厢对面,默然沉思着,自从上车以来就没有说话,琼恩也不敢打扰。大约走到半路,王子突然抬起头来,展颜微笑,“真有趣呢,”他说,“虽然完全不在意料之中。不过倒也不是什么坏事,说不定……唔,总之,只要打赢了就一切都无所谓吧。”
是啊,只要打赢了自然就一切好说。只是坦白地说,琼恩对这场突如其来的比赛,并无多少必胜的把握呢。
“确实是挺难对付,”王子轻轻按着自己的眼角,“虽说我也不太喜欢塑能魔法,但不得不承认的是,以直接的攻击力而论,塑能魔法确实是八大学派中首屈一指,在这种小范围的擂台赛上更能发挥其威力,因为没有缓冲的余地,也无法借助地理环境……唔,再怎么说,你所精研的变化魔法,确实是并不适合这种硬碰硬的正面对决呢。”
琼恩点头,王子说得是毫无疑问的事实,这也是他不太情愿和凛对决的原因。然而,现在不是已经没有退路了么。
“幸好我们还有半天的时间准备,”王子说,“虽然紧了点,不过也足够了。你先了解一下你的对手,然后我们再考虑怎么应对吧。”
所谓了解对手,自然不可能跑去向红袍巫师们打探消息。王子将琼恩带进他的房间,念了句咒语,伸手从空气中取出几颗浅蓝色的水晶球来。
“记忆水晶?”
“嗯,幸好我把此前比赛的情形全都记录了下来,资料备份嘛,”王子说,“这几颗水晶里记录的是那位凛小姐的所有比赛,你先看看吧。”
记忆水晶只能存储很短的影像,但够用了,因为凛的每场比赛都赢得十分干脆利落。从来没超过三分钟地。琼恩花了半个小时,仔仔细细地反复看了两遍,将水晶球放回到桌上。
“怎么样,看出什么东西没有。”
“嗯,”琼恩点点头,“从这些比赛来看,她只会用火焰魔法攻击,对其他类型的魔法。虽然不敢说她不会,但必定很不精通。她的对手显然也都非常确定这一点,所以铸造的防御全都是针对火焰魔法的。”
“攻击手段如此单调,按道理应该很容易被克制才对,然而她却一路过关斩将,横扫所有对手。这其中的缘故,就是她释放的火焰魔法实在威力惊人。精研塑能,原本就强调破坏力,再加上魔法宝石的增幅,让她砸出来地火球,威力胜过同水准普通巫师的三四倍。所谓以力破巧,在这种悬殊的力量差距下,很难有技巧发挥的余地。”
“正确,”王子十指交叉,微微颔首。“不仅如此,琼恩。你应该也注意到了吧,红袍巫师们。和我们通常所知的常识有所不同,他们普遍地放弃三个学派的法术。”
“嗯,我发现了,但这是为什么?”
“极度专精,”王子缓缓吐出一个词,“这是红袍巫师们普遍通行地理念,在他们眼里,‘通才’就等于‘废物’。‘专业’则是‘精英’的同义词,所以他们研究出了一套独特的秘术。能够在专精巫师的基础上再进一步专精。”
“这样啊。”
琼恩大体明白了。成为专精巫师的方法并不是什么秘密,只是很基础的魔法常识,只要是巫师都可以选择这条道路,只是未必有多少人愿意罢了。而红袍巫师,显然是用了某种独门秘术,在这种基础上再进一步专业化,放弃更多的学派,从而获得更高的精研成就。
“凛首先是个专精塑能的巫师,其次她又通过考验,成为了正式的红袍巫师。她放弃了大量地法术,全心全意投入塑能魔法……不,我想更准确地说,是投入到塑能魔法中有关‘火焰’类型的分支研究中,”王子叹气,“再加上她地天赋异能,借助宝石强化增幅法术威力,真是个很难对付的小丫头呢。”
“因为她是精研塑能,所以在抵抗塑能魔法上有独到之秘,”王子继续说,“你也看到了,她从来不给自己施加任何防御,却无惧于对手地攻击,这一方面是因为她那火中跳跃的天赋异能,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并不怎么惧怕塑能魔法。”
而塑能魔法是最具攻击力的魔法——至少在擂台赛这种小范围硬碰硬的巫师决斗中是如此。
如此说来,凛就像是一辆坦克,拥有超强的攻击,又有不错的防御,难怪能在擂台上一往无前,势不可挡……不,除了攻击和防御,她还拥有一流的机动力。
“您刚才说,火中跳跃?”琼恩重复着这个新鲜名词。
“嗯,火中跳跃,不过这其实也不太准确,”王子说,“这原本是红袍巫师发明的一种法术,能够让人借助火焰瞬间传送。但如果真是法术地话,应该是只能传送一次就失效的,绝不可能像她这样毫无限制地随意使用。这个,只能理解为她的一种天赋异能。”
所谓天赋异能,就像红龙会吐火,鸟会飞翔一样,在其他生物看来不可思议,在他们自己而言却如呼吸睡觉一般平常,自然不能以法术的标准来衡量。
“又是天赋异能。”琼恩叹气,这位凛到底是什么来历,能使用宝石魔法已经大占便宜了,再加上这种无限火中跳跃——姑且这么称呼——的能力,简直就是攻防一体,令人无懈可击。
“天赋异能么,自然意味着非同寻常的血脉,”王子似乎漫不经心地说,“虽说历史上也曾出现过明明没有半点神秘血脉,偏偏却拥有天赋异能的例子,不过我想凛小姐并不属于此列。如果要让我说的话,她应该不是个纯粹的人类。”
“啊?”琼恩一怔,“殿下,您是说……”
“猜测罢了,也没证据。”
但琼恩知道,布雷纳斯是一流的预言师,拥有“博学士”的头衔,十二阴魂王子中最以“见识广博”而著称者,否则也不会去负责考古工作了。他既然说凛不是纯粹的人类,那只怕十有八九就不是了。
不是纯粹的人类,还有可能是半精灵、半兽人之类的混血,但王子明显不是这个意思,琼恩清楚地知道这点。这些都还太“正常”了,不足以引起王子的注意。
如此说起来,这个凛还真是棘手呢,无论是攻击、防御还是机动力,都称得上是第一流。要对付这样的巫师……
“虽然如此,但攻击手段的极度单调,依旧是致命的缺陷吧,”琼恩思索着,提出一个疑惑来,“她的火焰法术虽然凌厉,却也不是就无法抵挡,召唤火元素就可以让她的攻击完全徒劳无功。但为什么她的对手当中,我没看见一个人这么干呢。”
火元素本身就是火焰的聚合体,自然完全不怕火焰攻击。就像今天的那位咒法巫师,如果不是召唤一堆乱七八糟的怪物,改为全部召唤火元素的话,大有希望击败凛。琼恩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这么做。
“这个么,”王子叹气,“这就又涉及到她的一项天赋异能了——琼恩,听好了,据可靠消息,这位凛小姐,能任意控制火元素、火巨灵或者火蜥蜴这种火系生物。当然,太厉害的估计不行,但以你们的水准,费劲半天召唤出来的家伙,只要她说一个字,就能轻松夺走控制权。这就是为什么没有人敢在她面前召唤火元素的原因,因为那只会平白给她增加战斗力。”
“不,不会吧。”
琼恩惊讶得几乎要说不出话来,召唤怪物,尤其是召唤元素。是一种颇具风险性地行为。越强的元素往往越不听话,它们虽然是强力的帮手,但也完全可以翻脸变成棘手的敌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巫师和他所召唤的元素之间会有一种无形的精神联接,只要召唤者足够强大,被召唤者就无法反抗,只能俯首听命。
如果要夺取一个巫师对其召唤元素的控制权,那就得先切断这种精神联接。再临时构建起自己和元素地精神联接,并且立刻压制住它,这种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除非在魔法造诣和技巧上比对方高出一大截,否则是绝对做不到的。
再说,召唤异次元生物,这是咒法学派的精研领域。凛是个塑能巫师,在这方面应该没什么造诣才对。
“都说了是天赋异能,”王子叹气,“既然是天赋异能,自然不能用法术的标准来衡量。”
正如人类要辛苦学习魔法才能释放几个火球,红龙却张口就能喷吐烈火,所谓天赋,本来就是不讲道理的东西。
“对了,刚才忘了说,千万不要打‘把自己变成火元素’地主意。因为这样一来,她就能直接连你都控制了。根据我搜集到的资料。以前有个红袍巫师就想这么干,结果直接被她控制着跳进湖里去了。”
琼恩在心中对那位倒霉的红袍巫师深表同情。变形成火元素却被弄到湖里去,至少要大病一场了。
“无限火中跳跃,任意控制火系生物……她不会是什么火元素的后裔吧。”
事实上,如果不是梅菲斯已经说过她不是神子,琼恩简直要怀疑凛是那位火元素神卡曙斯的女儿了。
“胡扯,”王子忍不住笑了起来,“有点常识好不好,元素生物没有性别。没有生育繁殖这回事,都是自元素位面中自然诞生的。世界上哪有什么火元素的后裔。”
“除了这些之外,”王子严肃地指出,“最后我需要告诉你的是,她是个货真价实的红袍巫师,所以她身上同样也有魔法刺青——你知道什么是魔法刺青吧。”
“知道。”
所谓魔法刺青,说得简单点,就是红袍巫师所独有的一门秘技,能够在皮肤上纹特别地刺青,用于储存魔法,据说最多能纹七个,当然这是高阶红袍才有的待遇,凛是肯定没资格地。
“以她在红袍里的位阶来判断,身上应该有三个刺青,”王子说,“有一个刺青应该是在左臂上,今天比赛地时候,她就是发动其中储存的造风术,卷动火墙烧死了对手的召唤怪物;另外两个刺青位置不明,此前比赛里没见她动用过。她这次获得冠军,按规矩是可以再获得一个刺青的,不过那是几天以后的事情了,暂时不用考虑。”
“也就是说,凛的身上有三个魔法刺青,所以虽然魔网造诣差不多,但她实际上比我额外多了三个法术。”
“不,你算错了,”王子摇动手指,指出琼恩的错误,“你看,你是专精巫师,比起那些普通的巫师,你和魔网地联接相对更加紧密,你每天可以准备并且承受的法术比他们多一些,对吧。同样地,红袍巫师既然是在专精的基础上重复专精,那么……凛小姐实际上比你额外多出来的法术数量,不仅仅是三个了。”
琼恩听得皱眉不已,“哦,对了,”他突然想起一件非常关键的事情来,“她的宝石魔法是将法术灌注到宝石里施法,那她不会积攒一大堆魔法宝石用来攻击吧。”
“这个你倒不用担心了,”王子轻松地说,“灌注进宝石的法术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一天就自动消失了,第二天需要再次灌注,所以你不用担心会被一堆魔法宝石雨砸死。就这点来说,你们倒是公平的。”
公平个鬼。
虽然不敢高声反驳,但心中的怨气总是免不了的。明天这场决斗,说是代表着两代魔法帝国在较量,然而对方又是红袍秘术,又是天赋异能,又是极度专精,又是魔法刺青,什么匪夷所思的能力都出来了;反过来看看自己这边,说是说出身阴魂城,秉承古魔法帝国的文明遗脉,然而所学过的东西,也无非就是些“正常”知识,怎么就不来点什么耐瑟帝国的独门秘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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